【武汉】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6-08-24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试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1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6〕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组织参加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专业设置和作答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各级别考试全部为客观题。每个考试级别设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各专业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考试科目。
(二)武汉市2016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考试实行电子化考试,参考人员全部在计算机上作答;中级考试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参考人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经济专业初级的人员,考前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试点服务专区”(www.51cpta.com.cn),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电子化考试的系统界面、作答过程、试卷结构;“下载专区”中有《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考场规则》,供考生下载。
报考经济专业中级的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按照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精神,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旅行证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2016年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网上缴费的模式。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登录界面)。
拟报考人员应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上传注册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具体要求见软件说明),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2日9:00~8月28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8月12日9:00~8月29日16:0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8月12日9:00~8月30日16: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6年10月28日9:00~11月5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
(五)考试时间
2016年11月5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管理
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本次考试结束后将应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的要求,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
六、考试大纲及考试收费
(一)2016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
(二)根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61元/人•科。